香港與印度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今年3月19日,香港與印度終于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結束長達8年的談判。期間,談判斷斷續續進行,甚至有人懷疑雙方能否達成協定。
在該協定下,雙方之間的稅務安排將更具透明度,稅務負擔也會減輕,預料可以加強雙向投資和技術交流,并簡化香港居民在印度的聘用安排,反之亦然。
根據該協定,香港公司在印度繳納的稅款,將可抵免在香港就同一筆利潤所征收的稅項,同樣安排也適用于印度公司在香港繳納的稅項。
該協定包含3項具體條款,可惠及一般企業、航空公司及出口商。首先,印度向香港居民的利息收入所征收的預扣稅,稅率將由現時的20%下調至10%,但當中不得涉及逃稅問題。
此外,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印度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毋須再在印度課稅。
另一方面,香港居民如在印度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須在當地課稅,該等利潤可享有50%的稅務豁免。
此外,該協定也讓雙方進行更全面的資料交換,借此履行國際責任,提升稅務透明度及防止逃稅行為。
2010年,香港與印度就協定展開首輪談判,首先解決稅務安排的法律及組織統籌等問題。雖然談判于2011年只能斷續進行,但雙方最終于去年11月達成正式協議,得以于近日簽署協定。
不過,該協定雖經雙方簽署,但還未能正式落實,有待印度國會及香港立法會確認。
香港與印度簽署該協定,預料可以提升雙方的貿易往來。2017年,印度是香港的第七大貿易伙伴,雙邊貿易總額達2,660億港元(折合約340億美元)。
在香港首20大貿易伙伴中,有13個與本港簽署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占香港貿易總額約73%。目前,香港正就有關協定與其他主要貿易伙伴談判,包括德國、土耳其及尼日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