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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日,香港稅務局發布最新消息稱,香港與澳門于2019年11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DTA”)已經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生效。
根據最新所生效的DTA,
在香港,自2021年4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公司可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在澳門,自2021年1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公司可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事實上,不僅香港和澳門簽訂了全面的DTA協議,香港、澳門也分別與中國內地簽訂了全面性的DTA協議。
1、優惠稅率:DTA下港澳與內地的協定優惠稅率
針對大家最為關心的不動產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領域,我們為您整理了中國內地與港澳之間的稅率優惠和抵扣安排,如下表:
具體到香港和澳門之間,在DTA下,還可以享受其他優惠安排,比如:
(一)一方居民如在另一方從事跨境海運、空運和陸運賺取利潤,無需再另一方納稅;
(二)受雇于一方的合資格教師或研究人員,在另一方認可的教育或科研機構從事教研工作時,如有收入已在一方納稅,可在另一方享有為期3年的免稅待遇。
2、44份:香港所簽訂DTA數量不斷增加
目前,香港已經簽訂了44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它們分別是:
相比之下,澳門所簽訂的全面性DTA則較少。迄今為止,澳門只與越南、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共和國、中國內地、香港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共計6份。
3、最新進展:香港和塞爾維亞剛簽訂DTA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的是,香港與「塞爾維亞」剛剛在上周(8月27日)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這標志著香港在拓展稅收協定網絡方面在不斷取得新的成果,也是香港助力中國企業“一帶一路”發展的重要稅收支撐。
根據香港和塞爾維亞所簽訂的DTA,塞爾維亞向香港公司居民征收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稅率上限將會為10%;及香港居民如在塞爾維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塞爾維亞課稅。
這份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準程序后生效。根據香港和澳門的批準時限來看,預計可能會在半年后批準生效。屆時,通過與塞爾維亞簽署的DTA,將為國際投資者通過香港這一跳板向歐洲投資提供更多跨境稅收籌劃空間。
優惠稅制:助力香港控股公司走向全球
一直以來,香港都是很多亞洲企業(特別是中國內地企業)到全球進行投資的重要平臺。目前,國際投資者設立的香港公司有近140萬家,其中相當大比例的香港公司被用作控股公司,以在香港、中國內地、東南亞和全球展開投資。
香港為何能夠得到國際投資者的青睞呢?除了營商環境便利、資金自由流動、融資便利等優勢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的稅收制度非常優惠。
香港采用了一種世界上最原始的稅收制度——屬地征稅。香港公司只需要交納8.25%或16.5%的利得稅。對于虧損結轉則沒有限制。香港不課征增值稅、資本利得稅及營業稅。
另外,對于股利和股息,不需要課征預提稅。決定是否對公司征收香港稅項取決于其收入來源。只有源自于香港的收益才征收利得稅。源自于香港以外的收入不征收利得稅。
具體而言,香港公司作為控股公司:
此外,通過香港公司控股,還可以在稅務方面非常便利地處置各類子公司。以香港作為地區控股公司成立地,出售區外的子公司在香港無需繳納資本增值稅,但位于香港的子公司轉讓需按轉讓股份之價值繳納0.2%的印花稅。
小結
? 毋庸諱言,香港公司在控股方面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優勢,那就是利用香港公司投資中國內地。我們知道,源自香港的資本都是投資中國內地的主力軍。
? 過去一二十年,港資在中國官方公布的外商直接投資(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來源地統計榜單中,往往博得頭籌。
? 即便在全球經濟復蘇乏力的大背景下,港資及香港公司在中國內地的投資堅挺依舊。其中,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簽署的DTA,為兩地公司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優惠。
? 事實上,我們已經成功幫助很多香港公司客戶申請到「稅收居民身份」,從而使客戶享受到5%的優惠預提所得稅。此前,我們曾在推文中分享過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身份的案例,您可點擊查看《案例研究: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身份以避免雙重征稅》一文。
?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具有協定國的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也不一定能夠享受到中國和協定國之間的協定稅收優惠。是否能夠最后得到中國稅務機關的認可,最關鍵還是看境外公司是否在協定國是“實質上”的稅收居民。
? 對此,我們也曾發布過相關案例,比如《案例分享:具有協定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為何仍不能享受協定稅收優惠?》,供您參考。
近日,香港稅務局發布最新消息稱,香港與澳門于2019年11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DTA”)已經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生效。

根據最新所生效的DTA,
在香港,自2021年4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公司可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在澳門,自2021年1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公司可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事實上,不僅香港和澳門簽訂了全面的DTA協議,香港、澳門也分別與中國內地簽訂了全面性的DTA協議。
1、優惠稅率:DTA下港澳與內地的協定優惠稅率
針對大家最為關心的不動產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領域,我們為您整理了中國內地與港澳之間的稅率優惠和抵扣安排,如下表:
具體到香港和澳門之間,在DTA下,還可以享受其他優惠安排,比如:
(一)一方居民如在另一方從事跨境海運、空運和陸運賺取利潤,無需再另一方納稅;
(二)受雇于一方的合資格教師或研究人員,在另一方認可的教育或科研機構從事教研工作時,如有收入已在一方納稅,可在另一方享有為期3年的免稅待遇。
2、44份:香港所簽訂DTA數量不斷增加
目前,香港已經簽訂了44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它們分別是:
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文萊、柬埔寨、加拿大、捷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根西島、匈牙利、印度、印尼、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澤西島、韓國、科威特、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中國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馬耳他、墨西哥、荷蘭、新西蘭、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爾、羅馬尼亞、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塞爾維亞、南非、西班牙、瑞士、泰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越南。可以看到,香港已經與中國內地、加拿大、法國、日本、韓國、新西蘭等很多大的經濟體簽訂了DTA。如果您或您的客戶要在這些地方投資,可以充分利用香港該等DTA進行稅收籌劃,避免雙重征稅。
相比之下,澳門所簽訂的全面性DTA則較少。迄今為止,澳門只與越南、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共和國、中國內地、香港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共計6份。
3、最新進展:香港和塞爾維亞剛簽訂DTA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的是,香港與「塞爾維亞」剛剛在上周(8月27日)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這標志著香港在拓展稅收協定網絡方面在不斷取得新的成果,也是香港助力中國企業“一帶一路”發展的重要稅收支撐。
根據香港和塞爾維亞所簽訂的DTA,塞爾維亞向香港公司居民征收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稅率上限將會為10%;及香港居民如在塞爾維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塞爾維亞課稅。
這份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準程序后生效。根據香港和澳門的批準時限來看,預計可能會在半年后批準生效。屆時,通過與塞爾維亞簽署的DTA,將為國際投資者通過香港這一跳板向歐洲投資提供更多跨境稅收籌劃空間。
優惠稅制:助力香港控股公司走向全球
一直以來,香港都是很多亞洲企業(特別是中國內地企業)到全球進行投資的重要平臺。目前,國際投資者設立的香港公司有近140萬家,其中相當大比例的香港公司被用作控股公司,以在香港、中國內地、東南亞和全球展開投資。
香港為何能夠得到國際投資者的青睞呢?除了營商環境便利、資金自由流動、融資便利等優勢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的稅收制度非常優惠。
香港采用了一種世界上最原始的稅收制度——屬地征稅。香港公司只需要交納8.25%或16.5%的利得稅。對于虧損結轉則沒有限制。香港不課征增值稅、資本利得稅及營業稅。
另外,對于股利和股息,不需要課征預提稅。決定是否對公司征收香港稅項取決于其收入來源。只有源自于香港的收益才征收利得稅。源自于香港以外的收入不征收利得稅。
具體而言,香港公司作為控股公司:
- 其(境外)分、子公司收入無須繳稅,或免征控股公司任何形式的所得稅;
- 不征收股東股息預扣稅,或非居民股東可免繳股息稅;
- 出售分、子公司權益時不征收或征收較低資本增值稅;
- 擁有一系列避免雙重征稅協議,以減少來自協定國的稅負。
此外,通過香港公司控股,還可以在稅務方面非常便利地處置各類子公司。以香港作為地區控股公司成立地,出售區外的子公司在香港無需繳納資本增值稅,但位于香港的子公司轉讓需按轉讓股份之價值繳納0.2%的印花稅。
小結
? 毋庸諱言,香港公司在控股方面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優勢,那就是利用香港公司投資中國內地。我們知道,源自香港的資本都是投資中國內地的主力軍。
? 過去一二十年,港資在中國官方公布的外商直接投資(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來源地統計榜單中,往往博得頭籌。
? 即便在全球經濟復蘇乏力的大背景下,港資及香港公司在中國內地的投資堅挺依舊。其中,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簽署的DTA,為兩地公司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優惠。
? 事實上,我們已經成功幫助很多香港公司客戶申請到「稅收居民身份」,從而使客戶享受到5%的優惠預提所得稅。此前,我們曾在推文中分享過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身份的案例,您可點擊查看《案例研究: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身份以避免雙重征稅》一文。
?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具有協定國的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也不一定能夠享受到中國和協定國之間的協定稅收優惠。是否能夠最后得到中國稅務機關的認可,最關鍵還是看境外公司是否在協定國是“實質上”的稅收居民。
? 對此,我們也曾發布過相關案例,比如《案例分享:具有協定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為何仍不能享受協定稅收優惠?》,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