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外資比例25%以上享受外商投資待遇。
《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3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進口自用設備物品不享受減免稅待遇,其他稅收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9條,境內機構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關聯并購境內公司,所設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但境外公司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或并購后增資,增資額達到25%的除外。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高于25%,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