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商標注冊簡述
一、突尼斯商標注冊概要
1、突尼斯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1年4月27日頒布的《第2001-36號法關于商標與貿易服務的保護》。“突尼斯商標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
2、突尼斯采用使用在先注冊原則。最早使用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3、可注冊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品。商品和服務分類原則與國際分類原則一致。
4、突尼斯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第10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突尼斯構成注冊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圖畫、字母、圖形、數字、標語、商業外觀/裝潢等。
5、突尼斯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原產地名稱里斯本協定》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之一。
二、突尼斯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及申請人shenfen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fuyin件;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簽署。
三、突尼斯商標注冊流程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概需要1個月)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等。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3、公告和異議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注冊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8-12個月。
四、突尼斯商標維護
從注冊日起算15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 12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為15年。
1、突尼斯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1年4月27日頒布的《第2001-36號法關于商標與貿易服務的保護》。“突尼斯商標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
2、突尼斯采用使用在先注冊原則。最早使用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3、可注冊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品。商品和服務分類原則與國際分類原則一致。
4、突尼斯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第10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表多類申請。突尼斯構成注冊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圖畫、字母、圖形、數字、標語、商業外觀/裝潢等。
5、突尼斯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原產地名稱里斯本協定》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之一。
二、突尼斯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及申請人shenfen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fuyin件;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簽署。
三、突尼斯商標注冊流程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商標局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概需要1個月)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等。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3、公告和異議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注冊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8-12個月。
四、突尼斯商標維護
從注冊日起算15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 12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