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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會計準則(HKFRS),固定資產在其使用壽命結束后是可以有殘值的。固定資產的定義是可用于提供服務、租賃或管理的非貨幣性資產,且預計其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期間或用以計算租賃支付。
香港會計制度對于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的要求包括資產成本的確認、資產殘值的估計、折舊或攤銷的計提。在進行固定資產估值時,公司通常會預計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后的預計可變現價值或轉讓價值,這就是殘值。殘值是固定資產未來可變現的金額,通常是由公司根據自身經驗和市場情況進行合理估計的。
固定資產的殘值不一定是固定的,它可能會根據特定的情況和實際發展進行調整。根據香港會計準則,公司應當根據合理的假設和估計來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并及時進行相關的披露。
香港會計制度對于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的要求包括資產成本的確認、資產殘值的估計、折舊或攤銷的計提。在進行固定資產估值時,公司通常會預計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后的預計可變現價值或轉讓價值,這就是殘值。殘值是固定資產未來可變現的金額,通常是由公司根據自身經驗和市場情況進行合理估計的。
固定資產的殘值不一定是固定的,它可能會根據特定的情況和實際發展進行調整。根據香港會計準則,公司應當根據合理的假設和估計來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并及時進行相關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