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提交使用宣誓的說明
美國商標與中國商標雖均為10年有效期,但美國商標有一點不同,在注冊后第5-6年之間需要提交使用宣誓和相關使用證據。很多企業在注冊了美國商標之后,很可能未注意到注冊后的使用宣誓,而使自己的商標未到10年有效期便因未提交宣誓而無效。
美國商標法律對提交第5-6年使用宣誓有兩種規定:一種是直接僅僅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證據,一種是在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證據的同時提交“不可爭辯性宣誓”。若在提交使用宣誓時同時提交“不可爭辯性宣誓”,則任何人不能因缺乏顯著性或在先使用等理由對該注冊商標提出撤銷。提交使用宣誓需要提供使用證據,通常需要至少一張表明商標在指定的某一個商品上在美國實際使用的圖片,在美國的實際銷售數據等等。若商標僅使用在部分注冊的商品上,則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商品要被刪除。
所需文件及要求:
1、經簽署的注冊商標仍在使用的宣誓書;
2、正在使用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
所以,企業應當注意在美國商標的使用過程中,要注意提交5-6年間的使用宣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美國商標法律對提交第5-6年使用宣誓有兩種規定:一種是直接僅僅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證據,一種是在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證據的同時提交“不可爭辯性宣誓”。若在提交使用宣誓時同時提交“不可爭辯性宣誓”,則任何人不能因缺乏顯著性或在先使用等理由對該注冊商標提出撤銷。提交使用宣誓需要提供使用證據,通常需要至少一張表明商標在指定的某一個商品上在美國實際使用的圖片,在美國的實際銷售數據等等。若商標僅使用在部分注冊的商品上,則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商品要被刪除。
所需文件及要求:
1、經簽署的注冊商標仍在使用的宣誓書;
2、正在使用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
所以,企業應當注意在美國商標的使用過程中,要注意提交5-6年間的使用宣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