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駁回的常見原因
商標駁回的類型:駁回是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一種常見的審查結果,有兩種方式:“全部駁回”和“部分駁回”兩種。
1.全部駁回是:指整個商標所有商品或者服務項目駁回。
2.部分駁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務上的項目被駁回。
商標被駁回5大常見原因:
1、由于違反強制規定導致駁回
商標自身由于沒有顯著性、帶有夸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被駁回。我國現行的《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明確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在商標注冊前應特別注意這一點。
2、盲查期導致的駁回
商標盲期是無法避免的,我國商標法會根據申請在先的原則來駁回后提出申請的商標。
3、商標名稱不規范
4、與他人注冊在先的商標近似
5、商標缺少顯著性等
1.全部駁回是:指整個商標所有商品或者服務項目駁回。
2.部分駁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務上的項目被駁回。
商標被駁回5大常見原因:
1、由于違反強制規定導致駁回
商標自身由于沒有顯著性、帶有夸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被駁回。我國現行的《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明確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在商標注冊前應特別注意這一點。
2、盲查期導致的駁回
商標盲期是無法避免的,我國商標法會根據申請在先的原則來駁回后提出申請的商標。
3、商標名稱不規范
4、與他人注冊在先的商標近似
5、商標缺少顯著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