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區別?
我們往往會以為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是一碼事,但其實從最基本的概念開始截然不同!
1.概念不同
- 離岸公司: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據當地離岸公司發而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以外區域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
- 境外公司: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指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成立的公司。
2.成立依據不同
- 離岸公司:依據離岸法域的離岸公司法規范。比如:英國屬于維爾京群島,規范離岸公司的法律是《維爾京國際商務公司法》,而在開曼群島,則為《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規范。
- 境外公司:注冊地國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規范
3.運營范圍不同
- 離岸公司:大部分的離岸公司法部規定,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由此離岸公司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
-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別的運營限制。
4.注冊地分布特征不同
- 離岸公司:從地理條件上看,離岸公司注冊地分布集中,主要在三個區域: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地區、遠東和大洋洲地區。
- 境外公司:分散于全球各個國家,沒有集中的注冊地。
5.注冊目的不同
- 離岸公司:實現稅務籌劃、境外上市融資、投資工具等。
- 境外公司:便于直接在當地從事股權管理、貿易投資活動。
6.考慮因素不同
- 離岸公司:主要是稅收政策。
- 境外公司:公司實際經營管理或貿易往來的需要。
總結:只要是在境外注冊, 并且在境外有運作活動的都可以稱作境外公司(或海外公司),比如:注冊英國公司等。在離岸法區注冊而不在當地經營的公司的叫離岸公司。比如:注冊薩摩亞公司等。
1.概念不同
- 離岸公司: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據當地離岸公司發而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以外區域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
- 境外公司: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指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成立的公司。
2.成立依據不同
- 離岸公司:依據離岸法域的離岸公司法規范。比如:英國屬于維爾京群島,規范離岸公司的法律是《維爾京國際商務公司法》,而在開曼群島,則為《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規范。
- 境外公司:注冊地國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規范
3.運營范圍不同
- 離岸公司:大部分的離岸公司法部規定,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由此離岸公司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
-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別的運營限制。
4.注冊地分布特征不同
- 離岸公司:從地理條件上看,離岸公司注冊地分布集中,主要在三個區域: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地區、遠東和大洋洲地區。
- 境外公司:分散于全球各個國家,沒有集中的注冊地。
5.注冊目的不同
- 離岸公司:實現稅務籌劃、境外上市融資、投資工具等。
- 境外公司:便于直接在當地從事股權管理、貿易投資活動。
6.考慮因素不同
- 離岸公司:主要是稅收政策。
- 境外公司:公司實際經營管理或貿易往來的需要。
總結:只要是在境外注冊, 并且在境外有運作活動的都可以稱作境外公司(或海外公司),比如:注冊英國公司等。在離岸法區注冊而不在當地經營的公司的叫離岸公司。比如:注冊薩摩亞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