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人公司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今天一個客戶問:對于國內公司而且,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是要承擔無限責任的,香港是否有這個說法。
答案是沒有這個說法。香港無論您是一人獨資還是合伙企業,只要您注冊的是有限公司,股東就只要依據注冊資金承擔有限責任而已。
另外香港的無限公司,我們一般叫做東主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和我們國內的個體戶是一個概念。目前在香港注冊無限公司是需要擁有香港的身份才可以申請,包括永居和臨時身份均可。因為不用領取商業登記證所以注冊費用和維護成本均比有限公司更低,但注冊需要考慮責任問題,也因為責任在香港是沒有人愿意掛名給非香港人士注冊無限公司。
對于國內公司有四種:
答案是沒有這個說法。香港無論您是一人獨資還是合伙企業,只要您注冊的是有限公司,股東就只要依據注冊資金承擔有限責任而已。
另外香港的無限公司,我們一般叫做東主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和我們國內的個體戶是一個概念。目前在香港注冊無限公司是需要擁有香港的身份才可以申請,包括永居和臨時身份均可。因為不用領取商業登記證所以注冊費用和維護成本均比有限公司更低,但注冊需要考慮責任問題,也因為責任在香港是沒有人愿意掛名給非香港人士注冊無限公司。
對于國內公司有四種:
- 無限連帶責任個體戶商戶
- 經營者承擔無限責任,其他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合伙企業
- 要自我證明資產和公司財務是完全獨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否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要債主去證明股東資產和公司財務沒有獨立的兩人以上有限責任公司,否則股東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