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3日起,一塊存儲信息超過260G的硬盤,讓全球一些富豪們的恐慌情緒不斷發酵,這其中就包括中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光伏企業老總們。 目前,中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光伏公司眾多,其中不乏一些國際知名公司,此輪泄密風暴有可能將影響整個行業的信用體系。 相關調查顯示,這塊硬盤存儲的信息涉及12萬多個離岸公司和信托機構的秘密交易,其中中國大陸、香港、臺灣三地的一些富豪也深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開披露的信息仍在不斷更新中,一場史上最大的泄密風波正震動全球私人銀行業。業內人士分析,其中中國客戶涉及的不法交易恐怕也會因此曝光。 中國客戶設立境外實體比例最高 此次泄密事件的爆發源于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董事杰拉德·勞爾,對澳大利亞一項涉及離岸公司及欺詐丑聞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杰拉德獲得由告密者提供的一塊超過260G信息的硬盤。經過分析,硬盤中有約250萬份文件,其中有200多萬份郵件以及近50萬份的文字、PDF、表格、圖像以及網頁資料,內容涉及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庫克群島和新加坡在內的10個離岸地。 這份硬盤內的資料內容包含超過12.2萬個離岸公司或信托的詳細信息,以及近12000個中介機構和13萬條記錄。據分析,這些泄密文件揭露了大量富豪級別的人士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開設離岸公司及銀行戶口的記錄,包括匯款、公司合并日期、公司和個人之間的關系等數據和事實。這些信息使得一些通過離岸金融公司從中受益的人或代理機構,以及超過170個國家和地區公司的離岸資產逐漸浮出水面。 ICIJ的數據分析表明,中國大陸、香港和臺灣的客戶設立境外實體的比例最高。其中,英屬維爾京島是與中國牽扯最深的離岸地之一。根據IMF的數據,2010年英屬維爾京島是中國第二大的境外投資者,僅排在香港之后。ICIJ表示,分 析數據后發現大部分在該島持有資產的人士都居于中國大陸、香港及臺灣,這也解釋了為何英屬維爾京群島會成為中國第二大境外資本來源。 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目前在生產主體在中國的光伏上市企業中,絕大多數注冊地都被英屬維爾京群島,此輪泄密風波,有可能會牽涉到眾多光伏企業董事會(局)成員。 中國客戶信息將浮出水面 某金融人士透露,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離岸產品銷售和對中國客戶的控制,某些離岸服務提供商將重點放在銷售端,他們通過揣摩中國客戶的心理狀態,調整其公司形象和宣傳口徑,提供“靈活”和便宜的離岸架構。某些被國際社會公認具有欺詐、逃稅甚至有更嚴重刑事責任的離岸架構,則可能通過其“強大”的銷售能力,被售賣給中國客戶。 隨著涉密信息的不斷披露,牽涉其中的中國客戶其主動或被動的不法信息,亦會逐漸浮出水面。事實上,不少國家已經通過此次泄密信息,“按圖索驥”追查上榜人士的不當行為。 在此次泄密事件中,不少客戶資料信息明確顯示了藏匿在離岸地的秘密公司和家族信托操作離岸資產的痕跡,而這些暴露在陽光下的姓名不僅有億萬富翁、公司高管、中產階級,還有政界高官、國際軍火商。通過這份名單,各國政府開始著手調查尋找涉嫌欺詐和金融犯罪的人員。 從可確認離岸投資人的資金往來記錄中不難發現,一些企業交易人員通過使用離岸實體來資助金融欺詐項目,或者從他國大規模基建合同中獲益。同時,泄密文件還提供了一些金融犯罪案件線索。據ICIJ對保得利信譽通的文件分析,檢查發現了30名美國客戶因涉嫌欺詐、洗錢及其他嚴重金融犯罪行為而卷入訴訟案件,同時也有包括政府官員通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持有秘密公司來掩蓋相應的腐敗行為。 根據ICJJ的調查,離岸服務機構在幫助客戶掩蓋信息時,要完成一系列程序,包括要有律師、會計師和其他能滿足客戶保密需求和盈利要求的人。比如,注冊一家離岸公司后,離岸服務機構會編造出層次復雜的架構,囊括了信托、公司、基金、保險產品及所謂的“掛名”董事長和持股人。為客戶建立公司后,離岸金融服務公司經常安排虛假的董事長和持股人,充當公司真實持有者。 不過,參與調查的英國媒體強調,在報告內被公開身份的人士并不一定涉及不法行為,但反映他們利用一些地方的司法管轄權,為其提供保密方便,容許其有機會避稅。英國組織“稅制公義網絡”估計,全球有多達21萬億美元資產存放在離岸“避稅天堂”。 中國光伏企業為何對“維爾京”趨之若騖 所謂“避稅天堂”,是因為BVI(金融和經濟部)對于公司的設立和監管十分寬松,在那里設立公司尤其是新能源公司,幾乎沒有稅負,可是在那里經營的公司也不會有多大的市場,畢竟那里只是一個150平方公里的小島。而如果在那里設立企業之后,到其他地方經營,在經營所在地還是照樣要納稅,所以如果不在BVI經營而在那里設立公司就顯得有點多此一舉。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國企業對這樣一道麻煩的程序趨之若鶩呢?如果仔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中國企業到BVI注冊的四種動機。 首先是避稅需求。其中避稅的意圖方式又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利用中國對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在BVI注冊一個光伏公司之后,再到中國來投資光伏電站,這樣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內享受中國的優惠稅率,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第二種情況就是利用在BVI的殼公司,大量制造關聯交易,利用關聯交易將中國境內的企業利潤轉移到殼公司,而在BVI的殼公司幾乎不用交稅,這樣就間接地逃避了稅負、提高了公司利潤。 其次是上市需求。由于中國特殊的證券市場和機制,導致普通的民營企業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非常困難。而到海外上市也存在非常大的障礙,因為長期以來,國內企業到境外上市的審批手續非常繁雜和嚴格,普通的民營企業對于能否走完這些程序信心不足,另外證券法規對于境內企業到海外上市融資規定的門檻也非常高。在這種直接上市無門的情況下,眾多民營企業不惜違規操作,避開國內的種種規定,將境內公司的資產通過各種渠道轉移到BVI或者百慕大群島的殼公司,然后再到海外資本市場上市。 第三是轉移資產。由于中國的金融市場不夠開放,金融監管十分嚴厲,國內光伏企業做到了一定規模之后,資金的運用上就會受到一定的制約,特別是外匯方面,因此許多光伏企業為了獲得更靈活的經營條件,往往選擇將資產轉移到監管寬松的BVI、百慕大群島和香港等地。 第四則是洗錢需求。在BVI和其他一些地方,對于公司注冊的條件非常低,1元錢就可以注冊成立公司,而且對公司的資產不加監管。對于一些資產來歷不明和合法性有問題的企業和個人來說,到這些地方洗錢也非常容易,而且在中國和這些地方沒有反洗錢和金融監管協議的情況下,洗錢過程中的風險極低,這也正是中國政府要加強與BVI合作,進行反洗錢和監管的原因。 從目前的趨勢來看,隨著中國和世界各國合作的加強,通過BVI和其他的一些地區來洗錢的難度將越來越大,因此洗錢需求將得到有效遏制。(信息來源:中證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