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稱,加拿大國民利用合法﹑非法手段﹐透過海外避稅天堂瞞稅避稅﹐情況愈來愈嚴重。以2013年為例﹐加居民用合法手段逃稅﹐涉及1,700億元資金。 加拿大人公平課稅組織(Canadians for Tax Fairness)稱﹐新數據顯示﹐加拿大公司和個人去年透過10個海外避稅天堂逃稅﹐涉款高達1,700億元﹐比上年多150億元。數據顯示﹐加拿大資金流入避稅天堂的速度﹐比進入非避稅國家的資金快。 該課稅組織行政總裁豪利特(Dennis Howlett)稱﹐這個1,700億元數字只是逃稅資金的一部分﹐幾乎肯定它未有反映全貌﹐因為統計局不再紀錄流入巴哈馬的資金。2010年﹐巴哈馬就有145億元加拿大資金。他說﹐這個數字只是上報資金的紀錄﹐非法活動涉及的資金﹐還沒有計算在內。 據估計﹐人們透過海外避稅天堂逃稅﹐聯邦政府和省府就有接近80億元的稅款損失。聯邦政府與其他發達國家合作﹐意圖打擊避稅和瞞騙稅款。 公平課稅組織的數字顯示﹐加拿大直接對外國投資﹐其中大約40%在金融和保險業手上﹐資金多數進入海外3大避稅天堂﹐巴巴多斯、開曼群島和盧森堡。 “避稅天堂“這個詞是源自于英文“Tax haven”,但應翻譯為“避稅港”的,haven本來就是港口或者避難所的意思,但被部份媒體將haven誤作為heaven,所以后來才有了避稅天堂一詞。 避稅天堂的特點就是稅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稅款的國家或地區,但可能只有個別稅種較低,適用于特定分類的個人或商業機構。個人要受益于避稅港的其中一個 方法,就是遷徙到該地區,使法律上只需繳交稅項給免稅港政府。另外,個人或商業機構也可以在避稅港,成立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法律實體(即公司或普通法法制里 的基金),資產移動到新公司后便可在套現獲利,從而繳交較低或者免除稅款。不過,利用這種方法到底算是避稅還是逃稅,難以一概而論。這視乎相關國家或地 區、還有相關的個人或機構的個別情況。 避稅天堂大多是較小的沿海國家和內陸小國,甚至是很小的島嶼。它們自然資源稀缺、人口數量較少、經濟基礎薄弱。但由于它具有某些“優越性”,因此吸引了大 量國外公司來此注冊。除列支敦士登外,還有安道爾、摩納哥,以及開曼群島、百慕大、巴哈馬、荷屬安的列斯等都屬避稅天堂。 避稅天堂的主要特點包括金融信息及稅收體制不透明,稅率極低甚至不征稅,為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企業、組織和個人避稅、洗錢提供方便,損害國際金融體系的穩定等。在2009年二十國集團倫敦金融峰會上,各國領導人同意對拒不合作的避稅天堂采取行動,并準備實施制裁。(補充資料參考自:www.lxbsy.com/question/11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