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首份國家反洗錢戰略《中國反洗錢戰略》發布,成為我國反洗錢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 眾所周知,反洗錢對于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和經濟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有序競爭,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常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系,已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近年來,國際社會加深了對洗錢犯罪危害的認識,我國政府也從完善制度建設及加強監管等方面加強反洗錢工作,反洗錢各項工作獲得了不少新進展。2009年來,我國出臺了相關司法解釋,完善了反洗錢法律體系。人民銀行按照以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監管方法的要求,重點對洗錢風險高、有涉案記錄、有違規記錄的金融機構開展現場檢查。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各級人民銀行共對3317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反洗錢現場檢查,并依法對563家違規金融機構進行了行政處罰,同時對89名違規金融從業人員進行了處罰。人民銀行更加注重金融機構的重點可疑交易報告質量,今年前三季度,對外主動移送可疑交易線索501份,協助偵查機關辦案680起,在打擊金融犯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公安、司法部門也進一步加強了合作,使反洗錢工作進展順利。與此同時,反洗錢國際合作逐步拓展和深入。2009年我國參與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和歐亞反洗錢組織的各項工作。根據國務院授權,我國于今年7月恢復在亞太反洗錢組織的活動;12月,我國承辦了歐亞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組織第十一屆全會。目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與15個國外境外的金融情報中心簽署了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合作諒解備忘錄,金融情報雙邊合作范圍不斷擴大。 在日前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表示,一個有效的反洗錢制度包括打擊性的刑事司法制度、預防性的金融監管制度等各項國內制度以及反洗錢國際合作制度。很顯然,這涉及包括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及其他市場主體在內的多個參與者,而每個部門都存在各自不相同的權限、職責、資源限制和工作節奏。要統籌協調這些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形成反洗錢合力,建立一個國家層面的反洗錢工作協調制度,是反洗錢制度能真正發揮作用的主要制度保障,其中,各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和執行國家反洗錢戰略,是國家反洗錢部際協調制度乃至整個反洗錢制度發揮作用的關鍵措施。 從國際實踐來看,制定反洗錢戰略是反洗錢重要國家的最佳實踐。為提高國家反洗錢制度的有效性,美國、英國、俄羅斯和南非等國家先后制定了反洗錢戰略。在一些國家,除了反洗錢主管部門發布的反洗錢戰略以外,反洗錢相關部門也制定和發布了本部門的反洗錢戰略。研究制定我國第一份國家反洗錢戰略,便于我們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協調步驟,以達到最有效的防范和打擊犯罪的效果,這既是《反洗錢法》的內在要求,也是國家反洗錢主管部門應盡的職責,更是當前反洗錢形勢的迫切要求。 據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洗錢活動手法趨于復雜,打擊難度加大。洗錢活動日益與上游犯罪相交織,并更多通過網上銀行進行資金轉移,資金轉移迅速且額度巨大。此外,洗錢活動更多借助專業人員、空殼公司、離岸公司等進行運作,方式更為多樣且跨境洗錢活動不斷上升。洗錢活動正在從傳統的銀行業向其它金融業和特定非金融行業滲透,從現金交易向現代金融工具擴散,從國內金融體系向國際金融市場延伸。因此,打擊洗錢活動需要形成合力,需要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建立相應的懲罰性措施,也需要私營部門和監管部門建立相應的預防性措施。由此可見,發布《中國反洗錢戰略》是形勢發展的需要。 “金融機構應該從建立完善的內控體系、加強對客戶身份識別以及做好交易資料留存等方面進一步做好工作,適應當前反洗錢形勢的要求。”在通氣會上,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局長唐旭回答了本報記者關于”反洗錢工作的發展對金融機構提出了哪些相應要求”的提問。他表示,在完善內控機制上,金融機構應配備專職反洗錢工作人員,并持續、長期搞好對人員的培訓工作,制定本機構的反洗錢政策,并隨著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的不斷修改,逐步完善自身機制,此外還要定期自審;在身份識別上,要對個人及企業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并定期對這些資料進行評估,還需要對客戶進行風險劃分,建立并執行黑名單制度。堅持對大額、可疑交易進行分析,必要時進行報告。此外,隨著洗錢活動從傳統的銀行業向其他金融業和特定非金融行業滲透,還應加強對非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部署,以適應反洗錢工作出現的新形勢。 牛娟娟 金融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