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eVa - 協橋 - 吳衛宏
贊同來自: mipaopao 、atlantis818
1.購置特別與制造業有關的工業裝置及機械,以及電腦硬件軟件所作的開支均可全部實時注銷優惠。
2.翻修商用樓宇工程所作出的資本開支可分五個課稅年度注銷。
3.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獲取的收益,可獲稅務寬減。
4.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所得,可獲優惠稅率征稅。
5.在香港存放于認可機構的存款所賺取的利息,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不適用于財務機構所收取的利息或累算歸予財務機構的利息)。
6.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獲發牌或獲注冊的法團和認可財務機構,在香港所進行的證券、期貨合約、外匯合約等交易而獲得的利潤,若屬于離岸基金(非居港個別人士、合伙、信托產業的受托人或法團),均可獲豁免征稅。而該非居港者在香港不能經營任何其他業務。
7.由 2008/09課稅年度起,購置指明環保設施的資本開支可獲加快的扣除。屬機械或工業設備的指明環保設施,資本開支可獲100%扣除。而屬建筑物或構筑物一部分的環保裝置,則按每年20%連續五年內扣除。
8.由 2010/11課稅年度起,指明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在購買首年即可享受 100%扣除。
希望以上這些是樓主想知道的。

這些稅務優惠包括:這些是在香港當地有實質運營的香港公司才能享有的吧
1.購置特別與制造業有關的工業裝置及機械,以及電腦硬件軟件所作的開支均可全部實時注銷優惠。
2.翻修商用樓宇工程所作出的資本開支可分五個課稅年度注銷。
3.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獲取的收益,可獲稅務寬減。
4.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所得,可獲優惠稅率征稅。
5.在香港存放于認可機構的存款所賺取的利息,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不適用于財務機構所收取的利息或累算歸予財務機構的利息)。
6.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獲發牌或獲注冊的法團和認可財務機構,在香港所進行的證券、期貨合約、外匯合約等交易而獲得的利潤,若屬于離岸基金(非居港個別人士、合伙、信托產業的受托人或法團),均可獲豁免征稅。而該非居港者在香港不能經營任何其他業務。
7.由 2008/09課稅年度起,購置指明環保設施的資本開支可獲加快的扣除。屬機械或工業設備的指明環保設施,資本開支可獲100%扣除。而屬建筑物或構筑物一部分的環保裝置,則按每年20%連續五年內扣除。
8.由 2010/11課稅年度起,指明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在購買首年即可享受 100%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