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IE結構?
VIE在國內被稱為“協議控制”,是指境外注冊的上市實體與境內的業務運營實體相分離。
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而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是一種用于規避政府對電信、媒體、科技(TMT)等項目進行境外投資者管制的一種企業結構。
實際操作
一、公司的創始人或管理團隊設置一個離岸公司。
二、該公司與VC、PE及其他的股東,再共同成立一個公司(通常注冊開曼公司),作為上市的主體。
三、上市公司的主體再在香港設立一個殼公司,并持有該香港公司100%的股權。
四、香港公司再設立一個或多個境內全資子公司(WOFE)。
五、該WOFE與國內運營業務的實體通過簽訂一系列協定,母公司最終控制中國的內資公司及其股東。
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而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是一種用于規避政府對電信、媒體、科技(TMT)等項目進行境外投資者管制的一種企業結構。
實際操作
一、公司的創始人或管理團隊設置一個離岸公司。
二、該公司與VC、PE及其他的股東,再共同成立一個公司(通常注冊開曼公司),作為上市的主體。
三、上市公司的主體再在香港設立一個殼公司,并持有該香港公司100%的股權。
四、香港公司再設立一個或多個境內全資子公司(WOFE)。
五、該WOFE與國內運營業務的實體通過簽訂一系列協定,母公司最終控制中國的內資公司及其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