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攜程在香港掛牌上市看“中概股”在港第二上市最新規則

作者 | 宏Sir
摘要 | 門檻或大大降低
背 景
近日,攜程(股票代碼:9961)在港交所掛牌上市,成為繼汽車之家、百度、B站之后年內第4家回歸港股的中概股。
在此次回歸港股第二上市中,攜程獲得了17.8倍超額認購,募資凈額至少為83.3億港元,并在上市當天股價上漲 4.55%,總市值達 1772.86 億港元,引發了市場高度關注。
據統計,自2019年阿里巴巴回歸港股以來,已有14家中概股完成了在港股的第二上市,其中8家發生過破發。相比較而言,攜程此次在香港第二上市的表現搶眼。
一、“中概股”回歸港股成熱潮,海外上市人發行制度將出
這兩年來,隨著美國對中概股做空的增多和監管力度的加強,一批在美國納斯達克和紐交所上市的中國內地企業選擇回歸港股,進行第二上市。攜程便是這支“東歸”大軍中的一員。
事實上,除了美國資本市場的做空和監管增強外,中概股回歸還和港交所不斷推出針對新經濟的同股不同權等“變通”上市規則有關。曾經名動一時的阿里巴巴回港上市,便是一例。
不久前的3月31日,港交所又公布了全新的《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咨詢文件(簡稱“咨詢文件”),擬將進一步簡化上市規則,以吸引更多海外優質企業和中概股赴港上市,特別是赴港第二上市。
在咨詢文件中,港交所表示將推出一系列的新舉措,來降低海外發行人赴港上市的門檻,比如:降低第二上市的市值要求和上市時間,將同股不同權的適用范圍擴展至傳統行業上市公司,以及更多彈性要求和豁免等。
二、咨詢文件對中概股香港第二上市的最新要求
那么,咨詢文件對將來海外發行人(特別是中概股)到香港第二上市的具體要求到底如何呢?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 降低對發行人第二上市時的最低市值要求
根據咨詢文件,未來海外發行人到香港第二上市的最低市值要求將會降低,具體如下:
? 放寬“同股不同權”限制,傳統行業也可接納
在咨詢文件中,還提出允許所有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到香港上市,從而取消了“創新產業公司”的限制。這意味著,將來不僅創新產業公司、生物技術公司等新經濟公司可以以同股不同權架構到香港上市,優質的傳統行業公司同樣可以如法炮制。
可見,港交所將目光瞄準了其他尚未回歸香港的中概股,特別是其中的一些傳統行業公司,比如,騰訊音樂、愛奇藝、網易有道、微博、拼多多、好未來、富途、蔚來汽車、理想汽車等。
? 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保留不合格的WVR或VIE架構
咨詢文件中還表示,擬在港交所作雙重主要上市的“獲豁免的大中華發行人”、“非大中華發行人”,可以保留既有的不合格的WVR(同股不同權)架構、VIE(可變利益實體)架構,不需要為了完全符合港交所的《上市規則》及指引而改變該等架構。
甚至,日后在海外交易所退市,發行人在港交所仍然可以繼續保留其不合格的WVR架構和VIE架構。
由此可見,港交所不僅打算放寬同股不同權的適用企業范圍,還允許采用WVR或VIE的上市公司保留不合格架構,在簡化程序上大開“方便”之門。
? 對某些大型公司,港交所還擬提供“豁免”優待
不僅如此,咨詢文件中還提到了一定的豁免優待,比如,如果市值高于100億元,且信譽良好、歷史悠久,即便未有往績,港交所也可以通過case by case的個案評估,允許其在香港第二上市。
三、宏Sir觀點
? 如文章開頭所言,中概股回歸港股市場,正在成為一種趨勢。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有14家中概股回歸港股,其中大部分都是采用了“第二上市”的方式。對于港交所來說,簡化和優化上市程序成為一種順勢而為的必然,咨詢文件便是一個重要體現。
?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咨詢文件披露,在聯交所上市發行人的注冊成立地分類統計中,截至12月31日,百慕大、開曼群島、香港和中國的發行人數目為2492家,所占比例高達98%,其他20多個獲接納司法管轄區,比如BVI、澤西島等,發行人數目總計僅46,占比為2%,幾乎可忽略不計。
? 其中,開曼群島在總計2538家發行人中以1482家拔得頭籌,占比過半,為58%。居于第二位的司法管轄區則是百慕大,共計有505家發行人,所占比例為20%,甚至超過了香港,后者僅有214家發行人,占比為8%。
? 由此可見,開曼群島、百慕大仍然是在港上市企業的最主要注冊成立地,其在IPO中的上市主體地位不減,這對于pre-IPO過程中的公司架構規劃而言,仍然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特別是對開曼公司來說,其仍是海外上市公司主體的首選。
來源:《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咨詢文件
? 目前,這份名為《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的咨詢文件仍處于意見征詢過程中,相關意見征詢的截止日期是5月30日。對于正式的上市制度,我們會密切關注,并第一時間與您分享。敬請關注!